關于組織學生參加2024年南通理工學院定向越野競賽暨“江蘇省定向錦标賽”
校級選拔賽的通知
各學院、海安校區管委會:
江蘇省定向錦标賽是由江蘇省體育局、江蘇省教育廳、江蘇省科學技術協會、共青團江蘇省委、江蘇省婦女聯合會聯合主辦的一項省級專項競賽。為進一步激發廣大學生體育鍛煉的積極性,全面提高我校學生定向運動能力,推動我校定向運動隊成績跨上一個新的台階。現組織學生參加2024年南通理工學院(海安校區)定向越野競賽。請各學院對照方案,積極做好宣傳、組織學生報名工作。
附件:1.2024年南通理工學院定向越野競賽暨“江蘇省定向錦标賽”校級選拔賽實施方案
2.2024年南通理工學院定向越野競賽暨“江蘇省定向錦标賽”校級選拔賽競賽規程
創新創業學院 伟德bevictor中文版
2024年3月15日
附件1
2024年南通理工學院定向越野競賽暨“江蘇省定向錦标賽”
校級選拔賽實施方案
本次比賽是江蘇省定向錦标賽的選拔賽,為校定向運動隊選拔高水平的人才提供一個平台。江蘇省定向錦标賽是由江蘇省體育局、江蘇省教育廳、江蘇省科學技術協會、共青團江蘇省委、江蘇省婦女聯合會聯合主辦的一項省級專項競賽。
一、成立競賽領導組織委員會
主任:張明明
副主任:梁輝、劉芬
委員:朱小軍、王林慶、張栩菡、吳萍英、楊海燕、楊小山
聯系人:王林慶
電話:13584640863
二、競賽時間及地點
比賽時間:2024年4月14日
比賽地點:南通理工學院海安校區
三、參賽運動員條件
1.具有正式學籍的南通理工學院(海安校區)在校學生、教職工。
2.參賽運動員須身體健康,适合參加定向比賽活動。
四、競賽項目及組别
1.競賽項目
校園積分賽
2.競賽組别
(1)學生男子組
(2)學生女子組
(3)教工男子組
(4)教工女子組
五、報名方式
1.學生以學院為單位組織隊伍報名,各院(系)最多限報60人參加。教工參賽以工會小組(海安校區)為單位組織報名。總人數不超過400人。
2.各隊填報領隊1名,教練1名,運動員若幹名。
3.将報名表電子版于2024年3月27日前發至郵箱:602147296@qq.com。
4.報名成功後請各領隊加入“2024通理工定向競賽通知群”。
群号:738062589
六、競賽辦法
1.本次比賽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最新《定向越野競賽規程》及定向越野比賽有關規定。
2.出發方式采取集體出發方式。
3.地圖采用國際定向運動制圖規範(ISSprOM2007) 最新繪制的彩色地圖。
4.器材:比賽使用電子打卡器。
5.參賽運動員服裝、鞋等自備。
6.指卡、地圖由大會提供。
7.比賽途中運動員因傷等原因退出比賽,必須由其本人或領隊到終點處報告。
七、獎勵辦法
1.參賽隊比賽名次按各組别有效成績原始排名錄取,取1-3名一等獎、4-8名二等獎、9-16名三等獎,并頒發證書。
2.成績優異者選拔至校隊進行試訓.
附件2
2024年南通理工學院定向越野競賽暨“江蘇省定向錦标賽”
校級選拔賽競賽規程
為了促進我校師生課餘體育鍛煉活動,營造良好校園體育文化氛圍,為校定向運動隊選拔優秀人才,特舉辦南通理工學院校園定向比賽。
一、主辦單位
伟德bevictor中文版、創新創業學院
二、協辦單位
學工處、團委
三、競賽項目和組别
1.競賽項目
校園積分賽
2.競賽組别
(1)學生男子組
(2)學生女子組
(3)教工男子組
(4)教工女子組
四、比賽時間及地點
比賽時間:2024年4月14日
比賽地點:南通理工學院海安校區
五、參賽運動員條件
1.具有正式學籍的南通理工學院(海安校區)在校學生、教職工。
2.參賽運動員須身體健康,适合參加定向比賽活動。
六、報名辦法
1.學生以學院為單位組織隊伍報名,各院(系)最多限報60人參加。教工參賽以工會小組(海安校區)為單位組織報名。
2.各隊填報領隊1名,教練1名,運動員若幹名。
3.将報名表電子版(附件)于2024年03月27日前發至郵箱:602147296@qq.com。
聯系人:王林慶老師,電話:13584640863。
七、競賽辦法:
1.本次比賽執行國家體育總局審定的最新《定向越野競賽規程》及定向越野比賽有關規定。
2.采取集體出發方式。
3.地圖采用國際定向運動制圖規範(ISSprOM2007) 最新繪制的彩色地圖。
4.器材:比賽使用電子打卡器。
5.參賽運動員服裝、鞋等自備。
6.指卡、地圖由大會提供。
7.比賽途中運動員因傷等原因退出比賽,必須由其本人或領隊到終點處報告。
8.積分賽賽制簡介
(1)積分賽在40分鐘内取得分數最多者為勝。
(2)超時者按照每超一分鐘扣5分,不足1分鐘,按1分鐘計算。
(3)各組運動員的指卡皆有打卡數量上限(即為該組可打檢查點數),超過部分不計分;正确打點者得分,如果打錯檢查點(不是自己的檢查點)倒扣違規分,一個為10分。
(4)地圖上顯示終點有規定路線必須走規定路線,否則成績無效;如果有必經點必須打必經點,否則成績無效。
(5)積分賽其他規則同個人賽。如果出發方式為集體出發,應注意出發犯規。
(6)運動員得分為所得總分數減去超時罰分再減去違規罰分。
(7)運動員成績排名依據得分多少由高到低排列。分數相同者,用時少的運動員勝;分數相同用時相同,找檢查點少者為勝;如果分數、用時和點數都相同,那麼并列排名。
(8)地圖上三角形代表起點,雙圓圖形代表終點,單圓圖形代表檢查點。
八、錄取名次及獎勵
參賽隊比賽名次按各組别有效成績統一排名,取1-3名一等獎、4-8名二等獎、9-16名三等獎,并頒發證書。
九、仲裁與資格審查
1.各院(系)對本單位報名參賽的運動員資格進行審查,按照本規程有關規定,嚴格把關,杜絕違反運動員資格的規定、弄虛作假、冒名頂替等不良行為。
2.凡對運動員資格提出異議的,須向大會提交蓋有院系公章的申訴報告。
3.如對比賽結果有異議的,須在比賽結束後30分鐘内由領隊向體育教研室提出書面申請。
十、注意事項
1.若由于客觀原因(如天氣)緻使比賽無法進行,另行通知。
2.參賽運動運應在該項目比賽前30分鐘到達指定區域進行檢錄。
3.比賽所用定向器材由承辦單位提供,不得有意損壞。到達終點後地圖交收納箱,錄入成績。
4.運動員按照地圖要求路線尋找檢查點,進行打卡。遵守比賽規則,徒步完成比賽,不得借助其他交通工具等進行比賽,一經發現取消比賽資格。
5.比賽選手在檢查點進行打卡時,不得私自隐藏、挪動檢查點标志物。尊重觀衆,尊重對手,服從裁判,自覺遵守比賽規則。
6.運動員需要自行保管好衣物和随身物品。
十一、本規程未盡事宜,另行通知。
十二、本規程解釋權歸伟德bevictor中文版。